乳腺癌病因
作者: 来源:未知 发布时间:2009-03-17 11:36:03
  乳癌的病因尚不能完全明了,已证实的某些发病因素亦仍存在着不少争议,绝经前和绝经后雌激素是刺激发生乳腺癌的明显因。此外,遗传因素、饮食因素、外界理化因素以及某些乳房良性疾病与乳癌的发生都有一定的关系。
  已知的几种诱发乳腺癌的主要因素:
  1 年龄:在女性中发病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上升,在月经初潮前罕见,20岁前亦少见,但20岁以后发病率迅速上升,45~50岁较高,但呈相对的平坦。绝经后发病率继续上升,到70岁左右达最高峰,死亡率也随年龄而上升,在25岁以后死亡率逐步上升,直到老年时始终保持上升趋势。
  2 遗传因素:家族的妇女有第一级直亲家族的乳腺癌史者,其乳腺癌的危险性是正常人群的2~3倍。
  3 其他乳房疾病。
  4 月经初潮年龄:初潮年龄早于13岁者,发病的危险性为年龄大于17岁者的2.2倍。
  5 绝经年龄:绝经年龄大于55岁者比小于45岁的危险性增加。
  6 第一次怀孕年龄:危险性随着初产年龄的推迟而逐渐增高,初产年龄在35岁以后者的危险性高于无生育史者。
  7 绝经后补充雌激素:在更年期长期服用雌激素可能增加乳腺癌的危险性。
  8 口服避孕药。
  9 食物:尤其是脂肪饮食可以增加乳腺癌的危险性。
  10 饮酒。
  11 体重增加可能是绝经期后妇女发生乳腺癌的重要危险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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